内容
主要区别
合并和吸收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合并 是法律程序,其中两个或多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 吸收性 是指两个或多个公司合并为一个现有公司。
合并与吸收
汞齐化是吸收过程中使用的一种整合过程。合并产生了一个全新的或不同的关注点或公司。但是,吸收是一种合并过程,其中相应的问题可能是新问题,也可能是常设问题或现有问题。
合并程序中至少有三家公司是强制性的;相反,至少有两家公司错综复杂。合并过程中涉及的关注事项的大小或数量具有可比或同等水平。然而,由于估计吸收实体比吸收实体的大小相对较大,因此吸收过程中的关注体积是多种多样的。
合并过程中的常设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或利弊转移到一个完全新鲜的公司。但是,在吸收方法中,沉浸或吸收的关注点的财产,资产,义务或负债被归类为吸收关注点。新公司的股份和股息是按照合并程序中现有或主要关注事项的股东指定的程序获得的。在吸收程序中,向被吸收法人的股东指定了所关注公司的股份或股息。
比较表
合并 | 吸收性 |
将两个或更多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的系统,该公司将其业务标识为“合并”。 | 一个公司接管或持有另一家公司的系统,标识为吸收。 |
复杂公司数 | |
至少三个 | 至少两个 |
成立新公司 | |
是的,新成立或新成立的公司。 | 不,没有新成立的公司。 |
关注量 | |
这些问题具有相似的数量或大小。 | 关注点越大,关注点越小。 |
什么是合并?
合并是两个或更多公司或公司合并成一个新的或不同的存在。形成了一个全新的关注点,以容纳平等或两家公司的集体财产和义务。合并通常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中,这些公司从事相同的业务,或者在任务上有相似之处。
公司可以合并以扩大其业务范围或扩大其服务范围。由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是统一的,因此合并产生了更大的个体。发起人公司-较弱的公司或未开发的公司,更大的受益人公司,因此建立了一个新公司。这些使客户群更加强大和扩大,同时也要求新成立的实体拥有额外的资产。
一种合并就像合并一样,既保留了公司的资源和责任,又保留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发起人公司的所有财产转换为收购方公司的所有财产。合并后,发起公司的业务继续发展。没有关于会计价值的规定。
合并的其他形式与收购相当。另一方获得一个公司,而转让方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在共同公司的资本中没有等效份额。如果收购商议价超过净值,则该额外金额记录为商誉。
什么是吸收?
吸收法人是一种业务程序系统,常设公司在该系统中控制新增公司的业务。被吸收的存在者进入清盘或清算程序。专职机构继续像以前的专职机构一样继续执行任务或行动,并且团队或员工继续在新主管部门内工作。
如果为公司员工保留或保留任何帐户,则该帐户将由收购公司保留。有多种吸收原因。其中之一是,由于新公司或公司的创建,它将不会像旧公司那样在市场上获得一席之地。因此,由于这个原因,收购或收购公司会抓住一家已经存在的公司,以利用其权力来操纵市场中出现的机会或情况。
通常,收购其他公司(买方)的公司可以生存,而被收购公司(卖方)则不存在。被收购或获得的公司将其资产或资源,负债以及股利或股份移交给获得公司。因此,吸收公司承担吸收公司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关键差异
- 当两个机构建立并结成新的新鲜公司时,这就是众所周知的合并。而吸收是一个程序,该程序由一个机构来控制或控制其他问题。
- 在合并中,至少涉及三个公司,即两个合并公司和一个由两家公司合并而成的新公司。相反,只有两家公司精于吸收。
- 进行合并的公司的范围大致相同。相反,在吸收方面,规模较大的公司要胜过规模较小的公司。
- 合并是有意或无意的,而吸收可以是任意的或拮抗的。
- 在合并中,存在不同关注点的勃起,尽管在吸收中没有进行这样的新关注或不同关注点。
- 在合并中,保留尚存的或现有关注点的所有权和问责制,并将其移至最近形成的关注点的财务报表中,同时合并被吸收公司的所有权和问责制。
结论
合并的结果通常是一个具有被收购公司资产和负债的新法律实体。吸收的结果是“旧的”法人实体,它没有更改法人名称,而是通过收购另一家公司来增加资产和负债。